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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9紐約時報報導:「開車時使用簡訊會大幅增加車禍的風險」。這項研究是由Virginia Tech運輸研究所針對美國100多位卡車司機進行為期18個月、總計三千英里的連續車內監測。研究的結果發現,開車時使用簡訊而導致碰撞車禍的可能性是未使用簡訊時的23倍。在碰撞之前,司機的眼睛盯在簡訊手機上的時間幾達5秒之久。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110公里計算,五秒的時間相當於150公尺的距離。這麼長的距離裡,視線都沒有放在前方的路況上,確實很恐怖。美國有些州有規定開車不可以使用簡訊,不過,大多數的州並無此規定。再說,要執行這項規定也不容易。但是,這樣的研究發現還是讓人覺得開車時禁止使用簡訊的規定是有必要的。
不過,如果我是卡車司機的話,我會反對設置這樣的規定。你們要知道,長途開車是很累的、很無聊的。如果不做點事,很容易會打瞌睡,這樣更危險。除了喝提神飲料、抽煙、嚼檳榔之外,可以和朋友聊聊天是最有幫助的。所以卡車上通常都有無線電話,現在有手機當然就更方便了。不只可以用嘴巴聊天,也可以用手指頭聊天。當然,我知道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傳簡訊是很危險的。可是,難道不能有人設計一種手機,方便卡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傳簡訊嗎?或者,我們可以訂出一套準則,教大家開車時要如何使用手機才能不影響行車安全。或許,駕照的道路考試項目中可以新增一項「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傳簡訊」。
以上的願望其實反映一種不同的科技態度。科技並不會因為我們反對、抗議就消失,因為科技是自有人類以來就有的東西,它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部份,不可能令它消失的。因此,與其反對它,不如教導人學習善用之、巧用之。如此,可以降低新科技所帶來的不適應與耗損,提高其預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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