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周大家有討論到現在大學教育的幾個問題,包括了學生學習動機低落,教學形式僵化,學習內容不符合未來就業需求等等。
現在大學教授的主要的例行工作內容為研究、教學、帶研究生這三項。在不兼行政職的狀況下,教授們不但每年要產出一定量和水準的國際期刊論文,負責指導碩博士生的論文與研究,還要負責2門課的教學。
其它非例行性的工作還有演講、協助評薦、審查、擔任口試委員、擔任期刊編輯、寫書等等。
因此,許多教授都是忙得分身乏術,難免顧此失彼。
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求教授們要重新設計教材、關心學生需求、提高學生學習動機、時時關切研究生的進度,我想也實在太刻求。
因此,我認為大學教授的工作可以劃分為教學與研究兩大項,分別由教學教師與研究教師來擔任。
教學教師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學,因此他們不需要有國外的高學歷,也不需要具備獨立研究的能力,相反的,他們反而應該需要具備在業界工作的經驗,良好的授課技巧,以及教學的熱忱。讓學生在進入職場時,可以具備社會與企業真正需要的能力。
研究教師主要的工作就是研究,接國科會或其它單位的計畫,進行研究並發表國際論文。他們還是可以去演講、口試、擔任期刊編輯、參與學會等等。
那碩博士學生怎麼辦呢?
博士班當然還是由研究教師負責,畢竟兩者的工作都是發表國際論文。
碩士班的學生可以由教學教師以開課的方式進行指導,例如由2~3位的教師共同開設4學期共8學分的論文研究法,其中教導學生研究的步驟與研究方法,並隨時給予諮詢。
提出教學與研究分開的想法,主要是因為社會整體知識水平的提高,人人都可以念大學,大學中所教授的課程也不再是艱澀難懂,一般人無法觸及的知識。
因此,大學教育不見得需要由知識的頂尖份子來教授,反而因為大學是踏入社會的基本門檻,應該要陪養學生具備進入社會的基本能力,而非取得艱澀知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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