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

智慧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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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
〝ability to apply knowledge or experience or understanding or common sense and insight〞
這解釋最符合我對智慧的想法,但還是有些不同。

智慧其實跟聰明很類似,
無論是用在形容人或是物品上,
都是指他(它)比一般人多了一些心思一些能力,
使得他能夠辦到一般人所辦不到的事,
或是總是表現得比大多數人好上許多;
儘管一個考試結果擊垮了班上大多數的人,
但總是會有極少部分的人表現仍然特別突出,
這些同學就像是個寶庫,
涵蓋了豐富的知識經驗,
但除了自己本身以外並沒有其他人可以使用這些資源、從中獲得任何幫助,
我稱那叫做聰明;
也有些同學,
所擁有的知識經驗並不那麼的廣泛全面,
但他能將自己擁有的拿出來,
以任何方式讓別人獲得所需要的幫助,
對我來說,這才是智慧。

聰明是無法提供幫助的,
但智慧可以,它更包含了人性的體貼。

我對科技、產品的看法亦然,
功能強大多樣的產品頂多只能算是聰明,
如果無法在使用者需要幫助的時候適時提供,
那就永遠也稱不上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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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很認同最後一段。
    設計者須善用本身的聰明將產品變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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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用智慧來要求科技產品,希望它可以和人一樣,或是滿足人所有的需求,在翻譯上或根本上就是個錯誤。

    在英文當中,形容這些科技用的是intellent或smart,而非wisdom,因此,應該要翻譯成人工智能,它們只是些聰明的機器。

    而在根本上,希望有和人一樣的機器,或是滿足人們所有的需求,也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人說的出人性的所有面向,也沒有人可以瞭解人們所有的行為與需求,那我們怎麼可能創造出一個和人一樣的機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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