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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對瘋ok 貼上網不行
猛男裸秀…沒事 好攝之徒…被訴
http://data.udn.com/data/contents.jsp
這一篇新聞或許可以和之前的女兵新聞做個對比。
我猜想一般人對於網路使用規範及行為準則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共識,
當然這幾年法律也很努力的想要做出規範與準則,如邀求18禁的網頁要標明等。
但網路的發展才短短20年不到(台灣1994才有),而且網路行為複雜、牽涉面向又廣,
無論是法律、媒體、教育界、一般使用者,甚至是相關科技產業,
對於網路的功能及使用方式都還在不斷的摸索,
要求大家馬上就能做出正確的因應,我認為太苛刻。
在網路還不斷的發展,隨時會有新東西出現,隨時會有新的使用方法,隨時都有新的使用規範的現在,或許我們可以用更樂觀、更寬大的心情去看待網路,相信在各式情況發生之後,大部份的人們還是可以找出最佳的使用方法的。
我認為網路自發性規範最好的例子,是對注音文的規範。
在幾年前,很多年輕人就開始大量的使用注音文或火星文,
當時媒體及學界也相當關注這個現象,甚至認為與年輕人國文能力衰退有關,
但因注音文防礙閱讀、容易造成誤解等等原因,
許多公開版面開始禁止,大部份的網友也開始抵制,
時至今日,注音文已經很少人使用,也沒有人再討論相關的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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